省扶贫办采取得力措施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17.02.2016  07:11
 

  为了督促全办干部职工廉洁过好2016年元旦春节,根据省纪委《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扶贫办积极开展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有效地杜绝了“四风”问题发生。

  一是专门召开会议学文件作安排。12月30日下午,召开办领导和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并就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分工安排,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2月1日上午,又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门就廉洁过好春节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分期编发《党风廉政教育资料》。在2016年元旦春节前后,先后收集多批次《中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党员干部易触发的十一个腐败“风险点”》、《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每月通报》、《“红包”烫手,不收不送才安全——盘点福建省各地通报的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典型问题》、《大数据2015:反“四风”年报,处理县处级及以上干部数增幅超50%》,以及《中国纪检监察报》陆续推出的“深化纠‘四风’,廉洁过年关”系列观察等资料,向办领导和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编发了7期《党风廉政教育资料》,希望大家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做到廉洁自律过好元旦和春节。

  三是向全体干部和职工发送廉政短信。12月31日下午和2月5日(腊月二十七)下午,分别向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发送了廉政短信,提醒大家元旦、春节期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办和国办《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廉洁过节的“八个严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要求,自觉遵守省扶贫办党组规范工作人员参与吃请行为的七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过好元旦和春节。

  四是对工作纪律和廉洁过节明察暗访。元旦、春节放假前12月30日上午和2月3日上午,由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丁纪民带队,行政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同志参与组成专项检查组,专门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所属的办公室逐一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干部职工廉洁过节和上班纪律情况,并就元旦、春节期间落实好廉洁过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与干部职工面对面的再招呼、再提醒、再要求,请大家自觉遵守八项规定,保证不出任何问题。

  五是通过开会和封车管好公务车辆。元旦和春节放假前一天上午,由行政人事处组织对全办司机专门集中开会,就节日期间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当天下午临下班前,除了值班车辆外,将其它车辆一律集中停放到省政府高架车库的同一区域进行封存,并将车钥匙交给车队队长集中保管,以便从根本上杜绝公务车辆在节日期间被私用。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