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
日前,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为加强和规范镇人大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组织代表活动,不断推进工作创新,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该指导意见共15条,分别从规范镇人民代表大会,镇人大主席团,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职责,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镇人大选举,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闭会期间代表工作,做好代表执行职务保障,配合上级人大开展视察、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及抓好镇人大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和具体内容作进行了明确。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镇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二次,会期不少于一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增加。在镇人大主席团建设上,要优化主席团成员结构,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镇政府的职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每月至少举行1次;在依法做好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上,明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人员配备、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从依法做好本级人大代表选举和做好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两方面明确和规范了镇人大依法选举工作;在依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上,明确主席团每年要安排1至2个重点工作听取专项报告,并建立跟踪监督落实机制;在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上,专项工作评议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监督评议对象按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并向社会予以公开;从依法组建代表小组、抓好代表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小组活动、健全代表述职制度、开展代表视察活动、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及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等七个方面规范了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明确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镇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另外从加强镇人大自身制度建设和抓好镇人大宣传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胡红艳 常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