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政府信息化有关要求,实现《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的建设目标,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和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快完善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与机制
各地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在教育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加快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尽快形成教育信息化长效工作机制。要按照《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保〔2013〕8号)要求,调整行政管理岗位设置,落实行政管理职能,加强教育信息化的行政推动力。要通过归口管理、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教育督导等行政手段提升信息化统筹推进力度;要通过制度和规范建设、队伍建设,构建信息管理与服务、信息与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体制与机制;要通过激励制度的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和业务人员开展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要建立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明确一定比例的生均公用经费支持信息化建设,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二、创新机制,着力推动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要高度重视“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在教育信息化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切实做好宽带网络接入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放下等、靠、要的思想,破解资金来源困局。一方面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另一方面要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引入社会和企业资金投入教育信息化建设,采用“企业先期投入、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从2015年起,利用两年时间重点解决初级中学基础环境建设,全面完成初级中学“三通两平台”建设,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设立专项资金,对建设与应用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奖补,奖补办法另行制定。对于引入社会力量建设“班班通”项目的地区,可以使用“2014-2018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资金进行分期偿还。
三、贯彻标准,加强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与服务中的应用
各地要高度重视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按照“国家建设为主、省市建设为辅、县校主抓应用”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各类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各市、县要在中、省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开展当地特色管理业务系统建设,并做好与中、省系统的数据对接;县、校要在做好国家和省市各类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和应用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发展本地特色应用。
四、创新实践,着力推动“网络空间人人通”
各地要深入理解“网络空间人人通”的内涵,按照省级“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框架,做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做好教师和学生个人空间的开通及应用工作,提高用户数量;二是全省通用的数字教育资源由省级统一建设,各地要投入资金开展地方特色资源建设,供学校师生免费使用;三是出台激励措施,组织和鼓励教师做好省建免费资源的应用工作,并积极参与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四是充分发挥平台功能,组织探索实施名师空间、对口帮扶、网络教研等教学应用模式;五是按照省级框架,集成本地应用系统,构建全省一体化的、以用户为中心的、高用户体验的数字化教学服务环境。
五、开拓视野,认真做好各类人员的技术与应用培训工作
各市、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本地教育信息化培训工作,建立长效的培训工作机制,要从行政管理人员的信息化领导力、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要落实培训经费,加大培训力度,通过现场培训、专题讲座、外出学习、相互交流、网络研讨等有效的培训模式,提升各类人员的信息技术素养。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贯彻落实。要按照《关于建立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陕教保办〔2013〕19号)要求,及时通过月报反映工作进展。各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要结合以上重点工作和试点内容,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发挥试点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省教育厅将按照《陕西省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陕教保〔2014〕12号),针对以上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对开展工作突出的县(区)、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作为相关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另外,评估结果和指标内容,还将进一步与教育督导、教育强县评估、薄弱学校改造、双高双普等工作结合,在评估与项目立项中增加教育信息化的比重。
联系人:李 婷 联系电话:029—88668695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