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文件加强环境法治建设 彰显依法行政决心

20.03.2015  13:02

  近日,陕西省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的意见》,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环境保护领域改革,实现以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以法治手段规范权力运行,以法治方法解决环境问题,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是陕西环保部门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部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在新《环保法》实行和环保机制体制改革越来越紧迫之际,陕西出台这份意见,将为陕西环保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这份意见规定了陕西健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加强环境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等6个方面的任务,并围绕这些任务的落实规定了具体措施,增强各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中,陕西明确将对现行的省级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或废除,并结合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需要,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进程,建立有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法规体系。

  与此同时,陕西将不断提高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制定重大决策前,认真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建立环保部门权力清单并在2015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加强环保信息公开,有效回应群众的环境关切;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稽查制度、行政复议制度等,确保环保执法工作规范、合法。

  结合新《环保法》实行,《意见》对大力推进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

  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自由裁量权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彻底整治多头管理、各自为政、职责交叉、主次不清等现象。同时注重执法模式的改革,从依赖突击和集中整治的粗放治理向依靠建立长效机制和强化基础工作的治理模式转变。提高环境监管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全省工矿企业“一厂一档”监管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对所有工矿企业按环境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分级监管。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探索完善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联动,逐步形成对外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对内形成项目环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辐射监管、固废管理等良性互动的执法机制。充分运用按日计罚、责令停业与关闭、行政拘留等手段,加大对违法者的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充分运用公益诉讼制度和《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加大对环境违法者的民事责任追究力度。充分运用“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加大对违法者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四是加强环境投诉举报办理工作。不断完善群众环境诉求表达机制,强化源头预防机制,加强环保部门内部的联动,建立地方政府、环保部门、企业协调联动的污染治理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引发信访和不稳定的环境污染问题。

  陕西省同时要求环保系统上下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权力法定意识,权责一致意识,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做到“心中有法、遇事找法、权不离法”。

 

 

(责任编辑:秦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