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7天都加班又没能补休 西安城六区工资最少1000元

07.10.2014  09:45

国庆7天长假,不少人却没能休假,而是在工作岗位上忙碌了7天,假日工作工资怎么算?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省人社部门获悉,国庆前三天应拿三倍工资,后四天应拿双倍工资。按这个标准,西安城六区和阎良区等位于一类工资区区县的劳动者,这7天的工资应该不低于1000元。

前3天加班 日工资3倍

国庆7天假,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若员工在10月1日、2日和3日加班,单位必须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300%的报酬,且不允许用补休代替。

剩下的4日、5日、6日、7日加班,企业若安排补休则不需支付工资;若不能安排补休,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工资。

换句话说,“国庆七天”前3天加班一定要“支付3倍工资”,后4天可以“补休”,不安排补休支付双倍工资。

具体计算标准是这样:

目前我国的月计薪天数为:(365日-104个法定双休日)÷12个月=21.75日

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计算基数÷21.75×200%

不补休 加班工资这样算

按照上面的计算标准,我省那些在国庆假期上班的人,最少能领多少钱?

陕西 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工资区每月不低于1280元,二类区1170元,三类区1060元,四类区970元。

以西安的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阎良等一类区为例,这些地方的最低日工资即为:1280元÷21.75日≈58.85元/日;

若10月1日至3日加班,每日加班工资至少应为:58.85×300%=176.55元;

4日至7日每日的加班工资至少应该为:58.85×200%=117.7元;

若国庆7天都加班,也没安排补休,那么7天的工资至少应为:176.55×3+117.7×4=1000.45元。

再举个例子:

假如张三的月工资基数为2175元,那么张三的日工资即为2175÷21.75=100元;国庆7天的加班工资为:100×3×3+100×2×4=1700元。

若你加班没拿到相应的加班工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西安市可以拨打02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