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伙同他人劫杀黑车女司机 7年后自首获刑8年

16.06.2018  12:42

  原标题:少年伙同他人劫杀黑车女司机,7年后自首获刑8年

  2010年,时年14岁的沈强伙同刚满18岁的侯某等人以租车为名,在搭乘何某的轿车时将其暴力杀害,抢得手机及500余元财物后弃车逃跑。由于证据缺失,嫌疑人候某一直未能受到法律制裁。

  去年5月8日,沈强主动投案交代了当年劫杀女司机的事实,并促成侯某归案。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了解到,今年6月13日,北京市二中院对该案进行宣判,以抢劫罪判处侯某死刑缓期执行,作案时未成年并在7年后自首的沈强因抢劫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候某(左)沈强在法院受审。 北京市二中院供图

  

   女司机被劫杀缺证据嫌犯获释

  2010年3月24日下午3点左右,北京市大兴警方接到报警,亦庄附近某小区发现一辆黑色比亚迪轿车,车内仰卧着一具女尸。

  经鉴定,死者死亡时间在两天前,系受钝性外力作用导致窒息性死亡。轿车车门为关闭状态,但没有锁,警方在该车门窗处分别提取了6组指纹。

  据了解,死者何女士自四川来京后,做保姆、开超市还贷款买了房,案发前半年何某拿到驾照,开黑车接活还房贷。

  根据指纹比对,比亚迪轿车上提取的指纹与在广东的侯某的指纹吻合。

  2013年8月21日,侦查人员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则徐社区新河畔大排档门口将侯某抓获。侯某对抢劫杀害何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称还有王某一同作案。但警方发现,案发时王某远在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临漳镇,没有作案时间。

  因只有口供而无其他证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14年8月31日对侯某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同年9月2日,侯某获释,案件也就此中断。

  

   另一嫌犯自首案件“尘埃落定

  去年5月8日早上6点,22岁的沈强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派出所投案自首。在一个网吧担任网管的沈强对民警说,其和侯某抢了一辆黑出租,杀了女司机。

  13岁就来北京打工的沈强供述,案发时他只有14岁,刚刚辞职,认识了同样不想工作的18岁青年侯某,并两人商量去“搞点钱”。“搞点钱的意思就是去抢劫。”沈强告诉警方,他和侯某前往北京西站打算抢黑车司机,并且商定如司机反抗就用腰带勒。

  案发当晚,两人在车站广场附近等了很长时间,最终注意到了正在揽活的何女士。

  沈强回忆,凌晨一两点钟,女司机开车行驶到亦庄地区,侯某让何女士停车,掏出刀让其交钱,在何女士喊叫时,侯某和他用腰带勒住对方的脖子,直至何女士不再挣扎。

  沈强说,他摔碎了车上的导航仪,翻出500元和一枚戒指,“但戒指是铜的,干这么大的事儿才拿到这么点钱,我们觉得丢人,后来没再联系过”。

  沈强的投案,印证了侯某此前的供述,也使这起案件最终“尘埃落定”。去年8月12日,被通缉的侯某在广东省东莞市再次归案。

编辑:杜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