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27.08.2015  15:28

    勉县统征办多措并举,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中有关问题。在安置补助费发放中,最大程度依法提高补偿标准,并全程监督,发放征地安置补助费占到征地补偿费总额的70%以上;鼓励用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失地农民。在生活补助方面,县政府从2008年以来对人均耕地在0.2亩以下的失地农民,符合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其以上条件的,每人发放生活补贴75元/月;从2012年2月起,对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的失地农民,每人发放生活补贴提高至100元/月。按政策累计为5653位失地农民办理了生活补贴,年发放补贴678万余元,涉及10个镇28个村(社区)103个村民小组。共为442名农民办理新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缴纳的保险费,到期后可领取80—240元/月的养老保险金。(张恒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