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局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
24.06.2015 13:14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护耕地,勉县三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实现了服务三农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双赢。去年以来,为种养殖项目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10宗、面积36.1亩。
该县严格执行政策界限,将农业设施区别于其他非农建设项目,有针对性制定适度灵活的用地政策,明确提出“三不得、三禁止”:即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越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经营。同时,严格规范审批程序。用地者向乡镇政府申请,乡镇审核后向县政府请示,由国土局、农业等部门现场踏勘,审查核实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该县还严格执行批后监管。积极构建镇政府、国土、农业等部门共同监管的责任机制,对批准实施的项目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跟踪检查督查,纳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监测。(郭卫斌)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4.06.2015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