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院长何玉宁敲响法槌 带头办案规范司法行为

10.07.2015  11:22
        陕西法院网讯      7月8日上午,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玉宁走上审判台敲响了法槌,对一起危险驾驶案独任开庭审判。

        被告人杨某在参加完朋友的喜宴后,酒后驾驶自己的四轮老年代步车行驶中与人发生纠葛。在对方趴在其代步车引擎盖上的情况下,竟驾车行驶了十余公里,直至车辆滑入路边熄火。经鉴定杨某属于醉酒驾驶。

        庭审中担任主审法官的何玉宁院长仔细审核了被告人身份,详细交代了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在法庭调查中对公诉方提交的证据逐一交被告辨认,并进行仔细审核,对证据是否采信当庭做了认定。同时主动对被告人的家庭环境做了询问。在法庭辩论阶段,耐心听取了被告人的自我辩护意见。最后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享有的最后陈述的权利。整个庭审严谨,有序,突出重点。

        为推动司法规范化活动深入开展,勉县法院党组要求领导班子以身作则,走上审判一线,带头办案。目前该院领导走上一线,共审理案件16件,规范的法庭调查,严谨的证据审核,充分的诉权保障,用实际行动为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做出了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