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会议。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领导、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王树平副理事长出席会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质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市政、民营、高校、勘察等十几家设计单位的相关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质量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陆国杰主持。
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质量工作委员会梳理了《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提出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的初步意见,编制完成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征求意见稿)”。2014年10月和11月,质量工作委员会曾连续两次召开会议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征求意见稿”向各勘察、设计单位征求意见。
总结和梳理了各方意见及建议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质量工作委员会编制完成了《建筑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的规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中主要体现了6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承担者,规定了其资格及管理能力的要求。二是规定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项目的经营和业务执行的行为约束。三是规定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控制勘察设计项目实施依据的要求。四是规定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控制勘察设计项目实施程序的要求。五是规定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控制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技术质量和编制质量的要求。六是规定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对勘察设计后期服务的义务及质量责任,同时也提出了相关责任追究处罚的规定。
此次会议针对集合各方意见形成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征求意见稿)”又进行了逐条研讨,与会代表也分别就本行业和本单位特点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树平说,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的“五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将对勘察设计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将针对“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各单位的意见,使其更科学更完善。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实施将在勘察设计行业中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有利于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的责任,也有利于工程质量水平的稳步提升。(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