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村支书勒索10万元 包工头送钱时录像

11.09.2015  19:47

  陕西榆林米脂县一包工头王某承包了该县杨家沟镇管家咀村一段道路,自施工以来,管家咀村村支书王某某欲合伙,遂多次组织村民堵路,并向王某索要10万元现金。王某送钱后,当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王某某以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9月11日,米脂县检察院认定王某某行为属受贿罪,并被处监视居住。

  9月10日,包工头王某告诉华商报记者,他承包该段道路后,迅速组织工队进入,但王某某一直找各种理由,阻拦工队施工。“王某某想合伙干,还提出用他找的工队。”王某说,他托了各种关系,找人向王某某说情,才得以正常施工。可距施工结束20天时,王某某又唆使村民堵路,使得原本早已竣工的道路,一直坑坑洼洼。

  “最后,王某某提出拿10万元解决此事,8月26日晚,我将10万元现金送到王某某家中,还偷录了视频。”王某表示,钱送出去后,他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我怕遭到打击报复,报警也实属无奈。”王某说,因违反施工合同,他已赔了不少钱,至于工程何时能完工,他也不能确定。

  9月11日,米脂县检察院一位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虽然米脂县公安局以敲诈勒索罪提出逮捕,但检方认定,王某某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按量刑计算,受贿10万元,起刑超过10年。”他表示,王某某目前被处监视居住,在县城某宾馆,由公安局派人看守。

  对于包工头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这位负责人称,根据调查,需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故意,如是被迫行为,则不追究其相关责任。

  米脂县纪检委一位负责人则称,因王某某在村里威信不高,不断有村民举报,他们正核实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