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在中小学开展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教育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素养,省教育厅从2015年4月起,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常态化开展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主题演练活动,并按照“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演练”进行安排。各地按照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突出主题、结合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了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主题演练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了解、掌握今年上半年各地中小学幼儿园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主题演练活动开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常态化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主题演练活动的通知》(陕教安办〔2015〕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陕教安〔2016〕2号)要求,2016年春季学期各地应安排部署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主题演练活动,落实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的应急疏散演练要求。具体是:三月演练主题“校园应急演练”、四月演练主题“防范拥挤踩踏事故演练”、五月演练主题“防震避险应急演练”、六月演练主题“防溺水救护演练”。
二、活动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主题演练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对此项活动的检查和指导。在认真总结当地演练活动开展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要注重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对于问题和不足要尽快整改和完善,对于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要认真研究,加强指导和帮扶的力度。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校园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主题演练活动稳固化、持久化、常态化发展。
三、报送材料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对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演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在认真总结活动进展情况的基础上,从活动总体进展、具体做法、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五个方面,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在报送市级总结材料的基础上,各市(区)向省上推荐一个县(区)和3所学校(一所中学、一所小学、一所幼儿园)关于开展此项活动的工作情况报告。
请各市(区)、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厅属有关单位于7月6日(星期三)前将主题演练活动总结(书面版、电子版)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王东民
电 话:029—8866889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