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委书记:要建立领导过问案件记录制度

27.01.2015  11:26

  1月22日,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小组讨论会上,市人大代表、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回应委员发言。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去年底,北京市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北京如何依法治市?司法改革如何推进?昨日,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他表示,包括领导在内,凡是非办案人员过问案件,必须要有记录,要留痕,不能说踏雪无痕。一旦案件出现问题,相关人员就要负责任。

   司法改革要保障法官检察官权益

  新京报:北京提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这一目标如何完成?是否有时间表?

  杨晓超:北京要建设首善之区,内涵很丰富,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全民守法、监督等各个方面,要分门别类去研究。其中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目前北京正在按照中央的精神抓紧做方案。北京是司法改革的第三批试点。

  新京报:北京版的方案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杨晓超:方案上半年完成,报中央后,下半年会在北京选择部分单位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开。按照中央部署,就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省以下人财物统管等基础性改革试点。

  新京报:之前有个别单位出现法官流失情况,司法改革是否会考虑对他们的影响?

  杨晓超:司法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也涉及司法人员切身利益的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工作人员可能会有思想波动。我们要一方面宣传改革的意义,增强队伍的稳定性;一方面切实考虑司法人员的切身利益,比如建立有别于公务员的、分级分类的职业待遇保障体系。

  新京报:中央提出的法官、检察官要实行员额制,进行分类管理,具体如何做?

  杨晓超:未来法官、检察官及行政人员的职责要进行剥离,包括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群体,会在职责上明确分工。这项改革会按照中央的要求,并结合北京实际来进行,包括各类人员的比重、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