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曲江新区自强东路火车站北广场周边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04.05.2015  11: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西安市土地储备中心浐灞分中心投资建设的贾家滩村安置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曲江新区自强东路火车站北广场周边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J72-74房地产业

建设地址:西安新城区自强东路以南,规划路以西

建设单位: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曲江新区自强东路火车站北广场周边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已取得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曲江新区自强东路火车站北广场周边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西曲江发【2014】133号,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1.13亿元,总用地面积51亩(34035m2),小区规划以高层住宅为主,同时配套公建建筑以及其他辅助工程设施(地下车库、绿地和活动广场、道路等)。总建筑面积187192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36140m2(包括住宅地上建筑面积130246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5894m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51052m2,绿地率35%,容积率4.0,建筑密度19.27%,设置停车位994辆(地上停车位141辆,地下停车位853辆)。将接纳居住户数2046户,居住人口约6550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噪声,施工废水,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影响是短暂的、也是多方面的。按法规要求进行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车库废气、油烟废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风机、水泵等;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按照西安市政府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排放和施工时间;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夜间施工,要提前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出具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渣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往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加强施工期人员生活营地的管理。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调度停车场车辆的停放,减少发动机工作的时间和在停车场行驶的距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车流高峰期应采取分流措施,减少汽车怠速运行,降低汽车尾气排放。

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服务用房排气烟道从楼顶排放,排气口设置应避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小区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安装节水型洁具,从源头减少排污量。小区设新型化粪池对小区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草滩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本项目预留中水管网及接口,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的方式,以节约水资源,实现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坡道部位应加筑隔声防护墙和防雨顶棚,防止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噪声可能对小区内住宅楼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并应在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轰鸣。

高噪声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风机、泵等设备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布置在地下室内,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内墙面拉毛或用吸声材料处理;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和减震垫,以减振降噪;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风机、水泵进出口与管道之间设可曲挠性软接头,可曲挠橡胶接头使用在风机、水泵进出口时,应位于近风机、水泵一侧,与风机、水泵之间应安装金属变径接头,且安装在变径的大口径处;管道穿墙应加装减震垫,管道空中架设时设置减震钩固定。设备间应置于公共绿地下的地下室,避免低频振动噪声对居民生活产生噪声振动影响。

交通噪声对项目居民楼的影响最大,因此建议项目卧室加强设计的同时应安装隔声窗并合理规划室内布局,以减轻交通噪声影响。安装隔声窗和合理规划室内布局,在不影响采光和通风的前提下,可降低噪声至少25  dB(A)左右,最大限度地减缓道路交通噪声对公寓居民的影响,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影响防治措施

建设垃圾收集站,采用密封装置存放,当天垃圾当天清运,并由专人负责,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指定的垃圾场填埋。幼儿园产生的废油脂用专用容器盛放,交由西安市环保局认可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外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建设性质属房地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符合西安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建成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小,项目选址总体可行。

3、项目环保投资用于生活污水、噪声治理、地下车库废气、生活垃圾、环境绿化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可有效预防项目污染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其环境污染降至最低。

综上所述,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获取相关信息。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3楼索取,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政通大道环保大厦,联系电话:029-89131013,联系人:张工。

建设单位: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484802508          联系人:郭工

评价机构名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政通大道环保大厦            邮编:710061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8913101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工程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目前当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本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4)本项目需加强的环境保护措施;

(5)从环保角度出发,对本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6)对本项目建设有何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①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②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提出意见的有效时间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