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人大常委会强化法律监督见实效

22.01.2015  14:07
      2014年,汉中市汉台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放在首要位置,积极开展法律监督,不断推动民主法治进程,有力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依法经济监督   确保资金安全       汉台区人大常委会把预算、审计的监督,作为经济工作监督的突出点,把对部门的经济常规监督,作为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结合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使人大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2014年以来,该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区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招商引资等工作报告,分别做出了决定、决议,并进行了监督。鉴于新修订的《预算法》2015年元旦将实施,要求政府财政部门要强化依法理财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新的《预算法》,增强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确保财政预算编制的法律性、严肃性。对审计工作,向区政府及其审计部门提出了要进一步强化依法独立审计职能,切实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继续加大民生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项目资金、享受财政补贴资金等审计监督力度的建议。10份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财政、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对9个区级部门和2个镇、办事处的2013年和2014年区级10项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并以此为切入点,促进区政府财政部门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依法行政监督  实现百姓意愿       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监督工作的突破口,在提高监督质量上下工夫,把监督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高度关注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件进行监督。确保农民饮水安全。针对全区70个村4.2万人饮水达不到安全的问题,区人大代表在去年人代会上,提出《关于加快实现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的议案》,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区政府极为重视,决定每年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当年就拿400万元专款。区政府还争取饮水项目40处,总投资2034万元,开工建设项目39处,己投资1650万元,完成工程31处,使61个村的老百姓喝上安全放心水,其余工程即将完成;针对群众对大气污染反映强烈的问题,11月中旬,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全区贯彻《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首次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全区在贯彻实施《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过程中在在宣传力度不够、城中心老工业、企业周边环境污染危害大、城市周边扬尘治理及机动车尾气治理等效果不够明显、部门联动力度不强等问题,向区政府提出了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力度,加快清洁能源推广运用,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和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淘汰,加强对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污染、秸秆焚烧等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等建议,积极促进全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确保碧水蓝天常在。     依法司法监督  预防职务犯罪       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汉台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司法监督等形式,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积极组织执法检查。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检查的落脚点,紧紧抓住法律实施中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开展检查。2014年5月中旬,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开展了近年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全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座谈、调研活动。通过集中听取区检察院、区地税局等部门汇报,深入区住建局、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部门、单位视察调研,向代表全面展示和宣传了全区近年来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并听取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常委会笫17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所作的全区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并就巩固扩大所取成效,进一步提高全区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提出了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大惩治威慑力、强化检务督察、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协作机制、构筑预防工作法制化、专业化、社会化大格局等建议,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李有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