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启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03.02.2015  13:51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依法行政的新形势新要求,确保社会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省、市编办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实行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汉滨区印发了《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实行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既是规范政府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行为,又是规范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社会行为的重要制度,直接关系事业的健康发展,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本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有四大任务:

一是实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实行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九个方面:第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第二,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第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第四,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第五,资产损益情况;第六,受奖惩评估及诉讼投诉情况;第七,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第八,人员编制;第九,网上名称。

二是实行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事业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由举办单位出具开办资金书面确认证明,提交确认依据,不再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举办单位负有确认责任。事业单位法人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时,可根据自身资产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并提交申请之日前90日内的资产负债表及相关财务报表。

三是实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自2015年6月1日起,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领”等业务一律在“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申请办理,并提交纸质版资料,经汉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书面审查或实地核查后,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对准予登记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对不予登记的限时整改。

四是全面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结合事业单位法人2014年度报告工作,由登记管理机关全面换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1年有效期改为5年有效期,具有二维码识别功能。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组成部分,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有利于简化办事程序,减轻事业单位负担,节约社会成本;有利于强化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

                      (安康市汉滨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