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区检察院创新措施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29.05.2015  16:39

西安临潼区检察院侦监科紧密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紧密围绕侦监工作职能,把教育和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为批捕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思路,形成了“四见面、四核实”工作方式,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见面”是办案人员必须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见面,掌握其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提出帮教意见,采取挽救措施;必须与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见面,听取他们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与涉罪未成年人学校所在的教师见面,掌握涉罪未成年人在校的学习、生活、个人品质等平时表现情况;办案人员必须与本院公诉科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小组见面,听取他们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羁押的意见,“四核实”是在办理案件中必须核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准确出生时间,以便准确的定罪; 核准未成年人的家庭状况、成长经历,掌握其发生犯罪的社会环境;核准未成年人案件的犯罪事实及犯罪情节,核准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目的以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

通过“四见面、四查实”的工作方式,从形式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到慎捕,从实质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到教育和挽救,从而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文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