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宏岭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郭南郭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西安市宏岭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西安市长安区郭南郭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郭南郭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长安区郭南村翰林北路,兴业一路以南,兴业二路以北,顺兴路以东,高阳四路以西,四周均为空地。
(3)建设内容:项目包含两个地块,7、8号地块为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7号地块95.1亩,总建筑面积325194.96平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69298.82平米,地下55896.14亩;8号地块59.4亩,其中总建筑面积184664.03平米,地上154048.29平米,地下30615.74平米。设停车位2401个,地面停车位36辆,地下停车位2365辆。容积率为4.11,建筑密度为28.78%,绿化率为38.30%。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市宏岭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安区郭南村翰林北路
邮 编:710119
电 话:029-85842621
联 系 人:宋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通讯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48号
邮 编:712000
电 话:33572058
联 系 人: 李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以及地区环境特征,调查项目区空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现状,通过工程分析预测项目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和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有效的环保措施,分析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核实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从总量控制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事项及途径
欢迎公众就本工程建设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哪些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的认同程度等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公众可将自己的意见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书面或电话告知,也可到建设单位当面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