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机关供热服务中心临潼区集中供热三号热源站建设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25.11.2014  14: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临潼区集中供热三号热源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西安市临潼区集中供热三号热源站建设项目厂址位于临潼区文化路西延段路南,建设规模为2×20t/h热水锅炉、2×40t/h热水锅炉,总投资4545万元,总征地面积11640  m2,厂区占地面积9400  m2,总建筑面积4430m2,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已建成,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锅炉废气排放、噪声、固废及污水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噪声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运行期噪声源主要分布在锅炉房、引风机间、循环泵房等部位,噪声较大的设备主要有锅炉、鼓风机、引风机、各类水泵、循环泵等。在设备订货时向厂家提出对设备噪声控制的要求,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将噪声较大的建筑物尽可能布置在厂区中央,使其远离厂界;在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风管及流体输送应注意改善其流场状况,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

(2)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在采取严格的噪声治理措施后,未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2、空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链条锅炉采用硫分含量≤0.8%,灰分含量≤15%的无烟煤。

②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改造+SNCR脱硝+脉冲袋式除尘器+塔内循环强制氧化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锅炉总除尘效率≥99.5%,总脱硫效率≥90%,总脱硝效率>70%。

③采用高烟囱排放烟气,烟囱高度60m,为收口式烟囱,烟筒出口内径2m。

④安装烟气连续在线监测装置,对烟气量、烟尘、NOX、SO2实施在线监测。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锅炉烟气排放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①烟尘排放浓度

锅炉烟气排放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标准;烟尘浓度不能超过30mg/m3。项目建成后锅炉房排放烟尘浓度为24.4mg/m3小于30mg/m3,符合标准要求。

②SO2排放浓度

锅炉烟气排放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标准,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能大于200mg/m3。项目建成后锅炉房SO2排放浓度为176mg/m3小于200mg/m3,符合标准要求。

运输扬尘影响分

营运期间对厂外公路沿线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扬尘。扬尘会使叶面落灰,影响沿线周围植被正常的光合作用;地面积灰,增加土壤养分和水分的吸收难度等,但同时又会降低该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但这些影响会随着运料公路相应治理措施以及排灰过程中管理措施的逐步完善而逐渐弱化。

场内采用汽车运输、装卸,其影响也主要表现为扬尘,由于该项目距小寨村较近,若不采取抑尘措施,将会的附近居民造成严重影响。但是通过洒水、封闭运输、低速运输等方式,可逐渐弱化此影响。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化学水处理系统含盐(主要成份为钙、镁离子)废水、锅炉房排污水等,工业设备循环冷却水、脱硫脱硝系统排水等。

供热厂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引风机、送风机、空压机等高转速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大量的热,冷却不好会烧坏轴承,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本工程采用间接式的水冷方式对主要设备进行降温,冷却水比较洁净,可循环使用,仅需要进行适量的补充,补充水量为5m3/d。

生活废水主要有员工的盥洗排水、冲厕排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临潼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量0.1m3/d。

由于项目废水排放量很小,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水COD、SS等污染物浓度进一步降低,对渭河的污染贡献很小。 

4、固体废物处置 

锅炉灰渣包括煤燃烧后炉渣(湿渣)和除尘系统截留的除尘灰,锅炉炉渣产生量为0.79万t/a,除尘灰产生量为0.13万t/a,由汽车外运进行综合利用;脱硫废渣包括石膏、脱硫沉淀物等,产生量为0.02万t/a,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6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临潼区土地利用规划,总图布局合理;建设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在认真落实可研报告、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5楼索取。

评价机构名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

联系电话:029-89131035            联系人:绳工

建设单位:西安市临潼区机关供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9-83439766        联系人:韩主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居住区、单位,当地政府、土地规划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