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 5月起避光输液不加费

14.04.2016  10:53

  从今年5月1日起,在医院输液时使用避光输液器将不再另外加收6元的费用。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近日新增、修订了75项医疗服务价格,其中取消项目价格2个。

  按照国家和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新的诊疗技术在我省医疗机构开展情况,省物价局在认真研究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新增和修订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本次新增、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75项,其中新增项目价格23项(含新增子项目11项),修订规范项目价格50项,取消项目价格2项。同时修订特殊卫生材料库3类耗材。其中,取消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使用避光输液器输液加收费用以及微管人工流产术两项。具体新增、修订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市民可登录省价格信息网进行查询。省物价局要求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若有不按照标准收费,市民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记者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