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高陵分局开展医疗机构水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检查

19.04.2016  10:32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水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市环发〔2016〕42号)文件精神,环保高陵分局第一时间制定了检查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水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行情况及污水处理站操作规章、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医疗污泥清掏前监测和污泥清掏频次情况进行检查。

环保高陵分局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检查方案有关要求,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并限期治理,超时未完成整改或整改结果不达标的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