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中小学校、医院建筑和农村特色民居优秀建筑设计专项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18.10.2016  11:39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省中小学校、医院建筑和农村民居建筑设计水平,推动技术创新、资源共享,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中小学校、医院建筑和农村民居优秀建筑设计专项奖评选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10月18日—10月3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疑义,可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陈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及留有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电话:029-63915780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楼九层    附件:1.陕西省中小学校优秀建筑设计专项奖    附件:2.陕西省医院优秀建筑设计专项奖    附件:3.陕西省农村特色民居优秀建筑设计专项奖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