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砍人男子获刑4年

02.11.2014  04:17

  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王亮)将朋友撞伤后,多次商谈未果,去年10月31日凌晨,姚某在汉中市中心医院将朋友徐某捅伤,在姚某行凶的过程中,两名女护士和市民合力将其制服。去年11月2日,华商报对此曾做过报道。今年10月31日,距姚某行凶整一年之后,他因故意杀人罪被汉台区人民法院判

处有期徒刑4年。

  去年8月30日,姚某驾车将朋友徐某撞伤后,多次商谈赔偿未果。10月30日晚11时许,姚某到汉中市中心医院,再次找徐某商谈,依然未果。回家后,姚某觉得朋友不念旧情,索赔数额太高,心生怨念,便带了一把菜刀,再次前往中心医院找徐某商谈。次日凌晨1时许,二人在协商过程中,姚某认为徐某态度不好,遂抽出菜刀,朝徐某颈部、背部、双手及胳膊乱砍数刀。当日值班护士刘秋兰、邓琼月闻声赶来,去抓他持刀的右手,姚某右手被扯住后,又把刀换到左手,再次朝徐某头部连砍数刀。两护士合力从后面死死抱住姚某的腰,拼命往后拽。后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姚某被医院保安抓获。

  事发后,两名护士坦承,当时并没有多想,只想夺下刀,保护好病人。

  经华商报报道后,两名90后护士临危不惧保护病人的义举,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汉中市中心医院授予刘秋兰和邓琼月“最美护士”称号,各奖励一万元;汉中市妇联授予两位护士“三八红旗手”称号;汉台区综治委授予两位护士“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各奖一万元。另外,两名勇斗歹徒的患者赵小林和黄军也被汉台区综治委评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并各奖励8000元。

  经汉台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受害人徐某的头、颈、背部多处被砍成轻伤,姚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汉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姚某故意杀人未遂,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