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医院院长收受100套房产100个停车位

28.04.2015  11:01


  王天朝接受媒体采访的资料图。 图片来自云南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季度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指出,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院基础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医生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

  徐进辉介绍,今年以来查办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比如,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一案。经查,2005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院基础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医生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

  徐进辉还举例指出,2009年间,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金洲社区原副主任苏伟良利用协助镇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伙同谭伟康等5名支委委员,在国有土地拍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80余万元。

  王天朝简历

  男,汉族,1957年9月生,在职博士,中共党员,197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省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主任,龙云医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昆明理工大学昆华医学院院长、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