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十二五”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目标考核获全省优秀等级

11.10.2016  13:06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十二五”各市区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陕发改气候〔2016〕1201号)通报了各市(区)“十二五”碳强度降低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2012〕48号)、《陕西省“十二五”各市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下降目标评价考核办法》(陕发改气候〔2013〕1289号)确定的评分标准及核算方法,经综合评价,铜川市、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榆林市和商洛市6个市为优秀等级。

  “十二五”期间,铜川市通过制度化管理、常态化培训宣传、能源消费减量、节能多元化投入、绿色化城镇建设、清洁化交通运输、循环化产业发展等九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节能降碳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24.77%。

  信息来源:铜川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