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3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西安开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胡悦、安东、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李金柱和秘书长唐俊昌出席。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接着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会议认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鼓舞和动员全国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做好今年乃至今后五年各项工作,奋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同时印发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阅读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会议同时要求,各市人大常委会也要按照要求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
在当天的全体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东武作的关于《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审计厅厅长李健作的关于2015年度陕西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当天还分组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全省新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和重新确定部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关于宝鸡等八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和重新确定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及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的说明,分组审议了《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宝鸡市地方立法条例》、《咸阳市地方立法条例》、《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姚引良,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省级有关部门、部分大专院校、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邀请15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40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记者:耿薇)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