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
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月13日下午在西安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胡悦、黄玮、安东、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李金柱和秘书长唐俊昌等出席。
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胡和平为陕西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和选举结果将于会后按程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会议原则上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根据审议意见对报告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对补选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情况将予以公告。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安排,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1月24日在西安召开,会期六天。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或选举。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名单将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燕君芳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议,关于接受李豫琦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并向新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井剑萍、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省水利厅厅长王拴虎、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曦颁发了任命书。根据1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四人向宪法庄严宣誓,会议任命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由提请机关自行组织宣誓。
副省长张道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等列席会议。(记者:耿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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