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汉江水质安全

12.11.2014  10:48
 

  据了解,安康市政府近日专门出台《汉江水质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思路、目标及主要任务,将通过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铁腕治污,落实各级政府守水、护水责任,确保汉江流域水质安全。

  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包括:一、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二、瀛湖库区水质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四、汉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五、农业面源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六、工业点源污染集中整治行动;七、违法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八、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专项督查行动;九、规范“两厂(场)”运营专项督查行动;十、“保护母亲河”行动。

  安康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涵养区,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各项水质保护措施,使汉江出省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为保证汉江流域水质安全,《方案》要求: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精心组织好专项行动。各县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汉江水质保护责任夯实到部门和镇村,11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条支流、每一个断面。二要部门联动,合力推进,集中力量打击污染汉江水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消除水污染隐患。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立即开展各项整治行动,确保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任务。三要强化督查,夯实责任。安康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县区和部门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