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政协召开第四十次主席会议 建议省十一届政协第四次会议明年1月23日在西安召开
18.12.2015 07:1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2月17日下午,政协第十一届陕西省委员会第四十次主席会议在西安召开。省政协主席马中平主持,省政协副主席郑小明、刘新文、千军昌、冯月菊、孙其信和秘书长姚增战出席。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一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省十一届政协第四次会议2016年1月23日在西安召开,提交省十一届政协第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研究了省十一届政协第十八次常委会议安排意见,决定省十一届政协第十八次常委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至21日在西安举行,审议省十一届政协第四次会议有关文件和事项。
会议听取了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情况的汇报。主席会议听取重点提案督办情况的汇报,是省政协今年首次实施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截至目前,十一届三次会议确定的39件重点提案全部答复完毕,提案者对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了答复率、满意率“双百”目标。这些提案的办理为党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为推动“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继续坚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目标、省委、省政府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选择重点提案;坚持领导带头、包抓督办,创新督办形式、加强协商。提案委员会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重点提案督办措施,不断提升提案办理协商整体水平。(记者:万君)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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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2015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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