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多措并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为充分发挥财政存量资金在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期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按照中省市要求,采取多项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一是清理统计财政存量资金。 全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视频会议后,千阳县政府及时召开全县专题会议,专项安排全县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各镇各部门加班加点于3月上旬清理统计了截止2014年底财政存量资金,向县财政上缴了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二是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配合工作。 4月份市财政局对千阳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抽查了6个县级预算单位。指出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将2012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收缴县财政。
三是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 分7个检查组对全县70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面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撤并了未按规定开设的银行账户,收缴了2013年底前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
四是开展二级预算单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抽查。 分7个检查组对全县47个资金量较大的二级预算单位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抽查,厘清了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和专用基金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结转情况,收缴了2013年底前预算结余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
五是督促清理往来款项。 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中,对单位往来款项进行了重点清理。凡上级部门直接安排下达的资金,要求全部纳入收入科目,严禁挂入往来款项或长期不结转不对冲;凡转入往来的并允许结转下年使用的财政专项结余资金,按规定转回原专项科目作非财政补助结余;凡超过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和预付账款,及时催收和函证,避免长期挂账形成呆坏账;凡需要核销的往来款项,经单位研究,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程序核销,按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六是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镇(含财政所)各部门每月结束后5日内,向县财政局报送财务报表和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报表。清理各类专户资金。除国务院规定允许保留的财政支出专户外,其他财政专户从2015年起原则上“只出不进”,国库集中支付往来户资金和各类专户资金2015年消化60%,2016年消化完成。加快统筹资金使用。对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按规定统筹调整用于年内新增支出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