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落实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22.08.2016  16:47

      为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千阳县按照全市环保工作推进会要求,制定三项具体措施落实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针对千阳县存在的生态环境、畜禽养殖两个方面的环境突出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千阳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分解下达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考核办法,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明确措施。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由千阳环保分局、县畜产局、千湖湿地管理处、县文广局、城关镇政府等单位负责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督促畜禽养殖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升级环保设施、严格依法排污;建立环境保护发现问题机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予以取缔,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三是强化监督,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由县监察局牵头,会同县委督办室、县政府督查室、大气办等,定期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每周检查整改进度,每月通报整改情况,对落实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加大曝光力度,对整改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一律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