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严打含“瘦肉精”牛羊肉

13.10.2016  04:38

随着天气转冷,牛羊肉销量明显增加。为规范牛羊肉销售行为,全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
  有关省市在监督抽检及专项监测中发现部分地区市场、超市、门店、餐馆经营的牛、羊肉(包含牛、羊内脏产品)中含有“瘦肉精”。人体摄入一定量瘦肉精残留物,会出现心慌、头痛、呕吐等症状,长期食用或可诱发心脏疾病,甚至可致死亡。其中,“瘦肉精”成分之一的盐酸克仑特罗作为第一代瘦肉精产品,毒性很大,在动物内脏残留多。
  省食药监局要求,牛、羊肉及相关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超市经营户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购进的牛、羊肉及相关肉制品,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验收,所购牛、羊肉须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均能溯源。禁止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牛、羊肉。
  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将以牛、羊肉及其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区域,将牛、羊肉和“瘦肉精”列为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掌握行政区域内牛、羊肉质量安全状况,并加强与公安、农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发现“瘦肉精”牛羊肉,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