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后勤司机盗单位油卡套现 涉案7千余元获刑

18.08.2015  11:10

汉台 网8月18日讯 (鲁宝成记者谢斌实习生林卓君孙秀秀)单位后勤处司机,盗窃自家单位油卡后套现,虽然退还了单位的损失,但还是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1985年出生在 陕西 蒲城县的韩某,是西安市供电局后勤处司机。2015年1月2日20时许,他在自己供职部门,用螺丝刀将单位办公室门撬开,从一办公桌抽屉内盗 走该单位中石油加油卡9张。后分别在中国石油华清路加油站、朱宏路加油站、富平县北大桥加油站用盗得的加油卡分21次套取现金7700.11元(其中450元用于给付加油站工作人员好处费),后韩某将被盗加油卡丢弃,赃款挥霍。事发后经相关人员报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2015年4月27日,被告人家 属向被害单位退赔人民币7700.11元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新城法院审理认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本单位加油卡后套取现金,取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归案后韩某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其家属已代其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有悔罪表现。近日,韩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