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健全机制规范刑事被害人救助
16.01.2015 12:17
本文来源: 检察
今年以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控告申诉、公诉、侦查监督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公诉、侦监等部门对承办的被害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刑事案件,认为确有必要进行经济救助的,在作出审查决定的同时,将相关材料和救助意见移送控申部门,确保了线索发现的无缝覆盖。
健全了救助线索的主动发现机制,夯实该救必救基础。把被害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列入控告申诉案件必审内容之中,案件承办人必须通过实地走访,征求基层组织意见,得出被害人是否应当给予救助的结论并在审查报告上阐明理由。
建立了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超出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和救助要求的,联合县民政、财政、司法、人社等部门召开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救助方式,妥善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建立救助后续回访制度。对开展的每一起求助案件都定期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救助金使用情况,掌握被救助人生产生活现状,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勤劳致富。
据悉,该院制定了《开展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流程》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确保了救助工作的规范运行。2014年全年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9起,法律援助6起,累计救助金额达5万余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董辉 编辑:祝长英 )
本文来源: 检察
16.01.2015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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