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5角钱引发的伤害案终获和解
17.08.2015 14:19
本文来源: 检察
近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4年7月初,蒋某某在南郑县牟家坝镇上一面皮店吃饭时,因一碗稀饭是5角钱还是1元钱的事同店主邱某发生争吵。同年7月底的一天,蒋某某和堂弟蒋某上街途经邱某面皮店时,被邱某丈夫杨某叫住质问争吵的事,因言语不和杨某和蒋某发生推搡,蒋某被推倒在地,后蒋某和杨某二人扭打在一起,蒋某某上前帮忙时被围观群众拉开。邱某见丈夫被打,即站在蒋某背后撕扯蒋某并咬伤蒋某左侧肩膀,蒋某随即用胳膊肘向后击中邱某腰腹部,后双方被周围群众劝开。经鉴定,杨某、邱某夫妇肋骨骨折均为轻伤二级,蒋某头部损伤为轻微伤。
鉴于该案是因民事纠纷引发,且双方均有过错,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通过办案检察官给当事人耐心细致的解读法律和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蒋某、蒋某某赔偿杨某夫妇各项费用5万元,双方和解,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黄小康 编辑:王瑾)
本文来源: 检察
17.08.2015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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