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围绕审判模式转变 积极调整办案模式

27.11.2015  17:29

南郑院为适应刑诉法修改后审判模式的新变化,转变理念,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对检察工作的挑战。

强化诉前主导,传导诉讼压力,构建新型的诉侦关系。公诉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诉前主导的作用,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以法庭审理的标准对案件的证据提出意见,与侦查机关形成“大控方”,将审判环节的压力层层传导到侦查环节,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

充分发挥审前过滤功能,积极提升庭审指控能力,构建新型的诉审关系。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时,认真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小案办快办好、大案办精办细,确保整体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公诉人不断提高示证质证、交叉询(讯)问能力。同时公诉人自觉做到充分尊重法官居中裁判的地位,正确处理好尊重法庭权威和履行法律监督的关系。

互相尊重、平等对抗、构建新型的诉辩关系。充分依法保障律师行使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意见。建立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尊重律师,平等对抗。建立被告人认罪案件控辩量刑协商制度、庭前会议制度,加强与律师沟通。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宋瑞  编辑:祝长英)

白河:通过“省AAA级档案室”认证
近日,安康市档案局局长魏顺奇等一行8人,检察
紫阳:“三个强化”夯实工作责任
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