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局五措施整治矿山旅游环境

12.05.2016  11:43

      近日,由南郑县国土局牵头,安监、环保、公安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阳春镇、高台镇、梁山镇辖区矿山旅游环境进行执法检查,采取现场取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限时整改等措施,对矿山旅游环境进行整治。一是分别对矿山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环境污染、相关证照等逐一进行检查。二是对相关矿山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取得矿山企业的理解、支持。三是对矿山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四是联合执法组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停产整顿”、“限期整改”通知书。五是对存在环境污染的企业即日起由专人负责对矿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对料场、渣厂进行清理规整,并对沿路堆料购买防尘网进行遮盖。(丁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