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检调对接有成效

04.05.2015  18:05

近年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不断采取措施,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方式方法,检调对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增强检调对接工作的主动性。将“关门办案”与“开门服务”相结合,借助“调处中心联络员联系会议”制度,及时与公安、信访、纪检等部门互通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灵活运用调解手段。结合不同案情,分别采取公开听证,邀请第三人参与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调解等方式,发挥各自优势,更好地促成调解。

巩固检调对接工作成果。及时将达成刑事和解的加害人的处理情况通报所在社区村组,在督促社区村组强化帮教措施的同时,全力配合社区村组做好加害人的感化教育工作。

实行调解回访制度。在检调对接案件调解结束后1个月内,由协助调解的检察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落实情况、社会关系修复程度,协调解决当事人履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拓展检调对接的警示教育效果。从就案办案向以案普法拓展,特别是针对检调对接案件多因民间纠纷引发或者因当事人过失行为引起的现象,精选典型案例,深入社区、村组、乡镇和街道召开现场会、制作宣传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延伸检调对接效果,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田刚锋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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