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起诉书制作须过“三关”

29.07.2015  18:46

 

今年以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的制作上下足功夫,严把“三关”规范和提高起诉书制作质量。

严把起诉书起草关。承办人在起草起诉书时,对有关审定的数额、时间、地名、人名等基本要素,必须与卷宗材料一一核对,以防出现常识性错误。同时,在语言叙述方面,要求避免华丽辞藻,摒除主观言辞,力求详略得当,要素齐备,层次分明,重点突出,逻辑严密。

严把起诉书校对关。求要承办检察官仔细通读、书记员逐字校对。通过认真校对起诉书,纠正错别字、排版等粗心求快造成的“低级错误”,同时,防止法律条文适用方面的疏漏。

严把起诉书审核关。公诉部门负责人对起诉书的重点,如对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的实体处理等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存在其它错漏,核实无误后,交由分管检察长签发。在起诉书打印送达法院前,承办人再次对起诉书逐字逐句进行检查,确保起诉书准确无误。

据悉,近期,该院审结的56件案件的起诉书未发现一处差错,受到法院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张璐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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