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通警察为网吧“上岗”? 宣传广告引市民热议

15.04.2015  10:12

某网吧用卡通警察形象张贴的广告

  西安网讯(记者 于雷)近日,一些细心的市民朋友在经过白沙路与科技路十字的市政施工围挡时,发现了一张警方温馨提示。走近一看,原来是网吧宣传海报,此广告引起市民热议。

  4月13日中午12点,记者来到来到白沙路与科技路十字,在马路对面就看到十字东南角市政施工围挡上贴着一张类似警方提示的广告。走进一看,广告上方写着提倡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广告左边画着两个穿着警察制服卡通形象,而左边却写着开业活动网吧1月每小时,夜机五元。

  “我觉得这个用警察的形象做广告很不妥。”市民王先生说道,这样容易误导大家,以为是公安提示标语。在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广告中引用卡通警察形象很不严肃,但也有市民认为,这样的广告很有创意。随后,记者找到了广告中宣传的网吧,希望采访到负责人了解广告是否经过工商局审批?

  “这个广告我没有经过工商局和其他部门审批。”网吧负责人认为。这个广告本身就是向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跟着大形势,同时可以宣传下网吧。

  这样的广告是否可行?记者采访了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汉文。

  “任何户外广告都必须经过工商部门批准,否则就涉嫌违法。在广告上以盈利为目的,出现警察头像,而且以卡通形象出现是极不严肃的。”李律师希望网吧负责人尽快拿下广告。

  记者截稿前,网吧负责人又打来电话,表示会尽快取下这个广告,避免误导过往市民。而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想提醒市民朋友们,任何商家类似的宣传广告都得先通过工商局审批,才能对外张贴。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方便,让这家的宣传广告变成了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