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个人卫生支出比例降至30%以下

27.12.2016  12:37

  昨日,记者从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大会上获悉,到2017年底,我市要基本完成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主城区原则上 不再新建公立医院

  据悉,“十三五”期间,除已审批同意立项及在建的公立医院项目外,我市主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公立医院所提供的特需服务规模不得超过自身总服务量的10%。

  建立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夯实分级诊疗责任,完善双向转诊程序,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行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城市公立医院医师将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作为第二、三执业地点开展医疗活动。城市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总门诊人次的比重下降10%以上,预约转诊数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实行

  药品零差率销售

  按照要求,公立医院年平均门诊人次诊疗费用和平均住院人次诊疗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增长指数,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到30%以下。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占比逐步降低。

  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县(区)级公立医院由财政全额补偿,省、市、县按比例共同分担。

  城市公立医院原则上按照医疗服务调价补偿90%、同级财政补偿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5%的比例分担。

   明年年底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覆盖率超30%

  我市将进一步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并选派医师到基层工作。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探索全科医生收入与签约履约挂钩机制。

  探索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以上。

  我市将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医保、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及大病商业保险在经办环节的衔接机制,实现“一站式“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