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九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近日,省发改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各项工作,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积极为多元主体入市收购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激发市场购销活力。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千方百计抓好市场化收购。要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措施,做好人员、资金、仓容、运力等各项保障。持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立足辖区粮食供需实际,积极搭建产销合作平台,不断拓宽粮食购销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提出,收购是粮食进入流通领域的首要环节,也是助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重要环节。根据粮源分布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及时通过官方网站等平台公布网点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就近售粮。指导收购网点优化现场服务,做到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仪器设备“持证上岗”;做好咨询讲解、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督促收购网点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品种、质量要求和价格标准,张贴粮食政策、收购流程宣传海报,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积极推广“互联网+”收购方式,不断提高收购环节智能化水平,让农民少排队、快售粮。要认真落实节粮减损政策措施,及时提供粮食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避免出现霉粮坏粮,促进农民减损增收。
通知要求,关注疫情防控、气候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统筹做好秋粮收购和保供稳价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做好信息发布,引导农民有序售粮、企业均衡收粮,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理性判断形势,合理安排购销活动。持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升应急保供能力。要加强粮源组织调度,扎实做好粮食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各地要加强与中储、省储企业的信息共享、协同联动,防止因集中入市收购引起区域粮价异常波动,影响区域粮食收购市场稳定。
通知明确,要按有关规定,加强秋粮收购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12325、12315”热线作用,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虚假收购、“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秋粮收购工作督导。(记者王嘉)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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