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全面启动新《环保法》宣传活动

07.05.2015  16: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切实做好新《环保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印台区将新《环保法》学习宣传贯彻摆上议事日程,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开展为期3个月的新《环保法》宣传贯彻活动。

  一是宣传贯彻全面覆盖。本次新《环保法》宣传,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环保及相关部门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抓好社会公众环保普法工作,提高公众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环保法制氛围。

  二是宣传贯彻突出重点。加强对新《环保法》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等重点章节,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关键条款的宣传贯彻。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群众性宣教活动,坚持面向基层企事业单位,确保法规落实到生产工作一线。

三是宣传贯彻活动丰富。以环保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庄、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集体学习会、开设环保宣传栏,悬挂横幅、LED显示屏、组装普法宣传车和网站媒体宣传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增强公众生态环保责任感和参与监督意识。

四是宣传贯彻注重实效。新《环保法》宣贯工作由印台区环保局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镇办、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层层推进,做好宣贯工作。区政府督查室、环保局联合督促检查,确保新《环保法》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为推动印台生态文明建设筑基护航。(铜川市印台区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