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排查危化企业与非煤矿山环境安全隐患

20.08.2015  06:41
 

  为深刻汲取“8·12”山阳山体滑坡和天津危险化学品仓库发生爆炸事件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近日,渭南市环保局按照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与非煤矿山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全市环保部门立即排查辖区域涉危企业与非煤矿山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该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运输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江河湖泊沿岸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持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的重点是企业“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及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等情况。
  同时,对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检查环评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情况;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情况;尾矿坝、排洪系统、输送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三防”设施和事故收集设施建设等内容。并加大涉重金属尾矿库排查力度,对选、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从严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各地要限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隐患,要跟踪问效、狠抓治理,及时消除风险。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环境安全的企业,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责令停止生产,做好跟踪督办。对排查发现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问题,要及时向安监等部门移交,并联合安监、国土、公安、监察、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确保彻底消除隐患。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