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认定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的通报
27.01.2016 07:20
本文来源: 农业厅
陕农业发[2015] 98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的通知》要求,经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现决定认定宝鸡华圣公司苹果种植育苗基地等50个单位为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
认定一批实训基地,实行挂牌管理是扎实有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希望被认定的单位强化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业农民的实践操作工作,切实提升其专业技术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认定一批市县级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并尽快将名单报送至省厅备案。同时要加强对实训基地的指导、服务和管理,确保实训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附件:2015年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认定名单
陕西省农业厅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doc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7.01.2016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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