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厅印发《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29.12.2017  03:27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和运行管理,河北省科技厅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充分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功能定位、主要任务、申报条件以及建设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内容,增强了对市县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工作的指导性。《管理办法》降低了研究院建设的申报条件,简化了工作程序;实行分级管理,权责明晰,明确了河北省科技厅在工作指导、建设任务验收、建设运行绩效评估和实施动态管理方面的宏观管理任务,以及研究院依托单位、共建单位的具体任务;下放了研究院的筹建与申报、建设运行实施方案的论证、监督指导工作;强化了各市科技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职责。构建权责统一、分工协作的工作体系,建立研究院建设发展长效机制。
  河北省科技厅将继续研究制定在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立项评审、建设任务验收、绩效评估、后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等实施环节的配套文件,引导推动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在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