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的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拓展“法律进军营”形式,提升官兵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不断提升军人军属法治意识。组织“六五”普法团深入驻地部队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结合每年春季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深入驻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治图片展览、赠送法律书籍,大力宣传《兵役法》、《国防法》、《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针对部队官兵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纠纷和侵权责任承担等常见涉法问题,普法团成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讲解,以法律咨询的方式现场一对一地解答涉军维权法律问题。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律师深入军营、警营,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认真解答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各种涉法问题,并在咨询现场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申请予以当场审批、当场受理。2014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部队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2场次,免费赠送官兵法律书籍4万余册,受众2.3万人次。对官兵优抚金不落实、承包地被收回等行政涉法问题,官兵及其亲属人身伤害、经济合同纠纷等重大民事涉法问题,要求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对涉及参战、涉核等伤病残和生活困难的复转退军人,积极协调当地民政、社保等部门,依照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对协商调解不成、久拖不决的涉法问题,积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并指导帮助官兵和军属向人民法院涉军合议庭提起诉讼,对生活困难军属及时减免诉讼费,帮助他们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畅通诉讼渠道,切实维护官兵和军属的合法权益。抓住“八一”建军节、战备训练、新兵入伍、转业复员等时机,组织开展与部队互动、与任务融合、贴近官兵的法治文化创建活动。
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省政府、省军区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各市县区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在街道、乡镇及村、社区建立各种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对于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均给予充分重视,特事特办,方便军人军属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针对近年我省涉军法律诉求主要集中在军属涉及侵权赔偿、婚姻家庭、退伍军人安置待遇、农村宅基地纠纷以及其它经济利益纠纷等问题,为最大限度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放宽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审查条件,对现役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于经济状况审查。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受军人家属法律援助咨询6300人次,办理军人家属法律援助案件230件,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
畅通法律服务高速路,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创新发展服务内容,积极服务军队人大代表。今年为28名军队人大代表免费配备了法律顾问,为军队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得到人大和军队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开通军人军属绿色服务通道。对有军人履历的执业律师申请办理律师事务所和军队律师退役转入地方执业以及军属随军有律师、公证员职业资格申请执业的军人军属开通绿色服务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理速度,让军人军属切实感受到地方政府和人民的关心支持。开通法律服务快速通道。将军人军属作为“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和“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的重点内容,开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军属快速通道,简化受理审批手续,为军人军属提供律师公证上门服务。同时,积极扩大军人军属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援助范围,为军人军属提供减免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援助服务,有效解除了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创造了良好的“双拥”工作法治环境。
来源:厅法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