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增加就业渠道 全力推进外派劳务
自“十二五”开局以来,陕西省向境外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1236人,外派市场分布5大洲近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从事建筑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工种,累计实现收入总额达65亿元人民币,人均年收入是2013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4倍,为我省广大城乡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做出了贡献。
对外劳务合作是商务为民利民的一项具体民生工程,更是“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工作,强化政府服务,国务院及商务部等部门三次发文就深化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意见,明确提出服务平台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立,是集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促进、保障、规范和管理为一体的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也是政府建立的向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提供劳务人员的唯一平台。2011年,全国多数省份都快速启动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国21个省份共计建立了275个服务平台。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居前三位,建设平台数量分别为65个、47个、38个。
目前,我省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一方面外派劳务企业有境外订单而招人难,而另一方面城镇及农村转移劳动力找工作就业难。究其根源主要在于双方缺乏信息沟通交流的渠道和平台。省商务厅和相关行业协会采取免费在省内报刊、媒体刊登广告做宣传等措施起到一定效果,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省服务平台建设滞后、政策宣传不到位、区县商务组织机构不健全抓工作落实难等已成为制约我省外派劳务这一富民利民工程的瓶颈问题。为此,2014年8月底,省商务厅组织人员赴服务平台建设较好的山东省和河南省开展了外派劳务专题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该两省服务平台发展较好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政府重视,在编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二是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机构健全,统筹协调能力强;三是服务平台运营规范,均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将辖区内未就业及新增就业信息掌握非常清楚,同时,将本省及其他省外派劳务公司来本辖区招用人信息及时在平台上发布,有效搭建起了外派企业和外派劳务人员服务平台;四是开展了诸如协调金融机构为外派人员及回国创业人员提供小额信贷产品、规范本地区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及协调解决出现的劳务纠纷等延伸服务,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既促进了当地就业,增加了外派劳务人员收入,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同时降低了外派劳务企业的成本,实现了政府、企业、劳务人员的三赢。例如:2014年山东省依托65个已建立的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服务平台,外派各类劳务人员59941人,居全国第一位,有效拉动了就业,增加了当地收入,部分县在境外务工人员当年汇回收入已超过当年全县财政收入。由于工作成效显著,三年来,山东省服务平台建设获得了商务部及财政部专项支持资金8090万元人民币。2014年河南省外派各类劳务人员31660人,居全国第六位,目前已建立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服务平台23个,居全国第六位,近三年获得商务部及财政部专项支持资金1966万元。
目前,我省仅建立了户县、华县、岚皋县3家服务平台,远不能适应对外劳务合作体制改革精神及我省对外劳务合作发展的需要。为此,省商务厅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并于2014年10月底在户县组织召开了全省外派劳务工作现场会,学习交流了其他省份经验,探讨行业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快服务平台建设的构想,形成了加快全省外派劳务工作的共识。会后,西安、汉中、安康、宝鸡、商洛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均表现出空前的积极性,但区县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县级商务机构设置五花八门、服务平台编制落实难等根本问题仍成为服务平台建设的最大障碍。近期省商务厅起草了《陕西省关于加快推进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代拟稿),已报请省政府审核下发,拟从服务全省对外劳务行业发展、促进就业大局出发,推动全省服务平台建设。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