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卢建军厅长在省高教系统宣讲中省科技大会精神
11月15日下午,省委科技工委书记、省科技厅厅长卢建军赴省教育厅,向省高教系统宣讲中省科技大会精神,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主持会议。
卢建军传达了中省科技创新大会的精神,介绍了中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并着重对《陕西省“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和《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陕九条”)进行了政策解读。
卢建军介绍,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含金量很高,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第一条重点解决的是科技成果处置过程中定价权问题。把定价权交给市场,由成果完成人及团队,通过市场的方式去定价、处置,无须审批。第二条解决的是配套收益权问题。鼓励成果完成人和持有人作为第一处置转化权人,在完成成果后积极推动转移转化,转移转化的收益不低于90%。第三条解决的是转化通道问题。主要是通过“四主体一联合”的形式,建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需求主体、投资主体和管理主体,和高校联合开发的新型研发平台,推动企业与高校对接,打通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的通道。第四条主要解决军民深度融合的问题。建立军民人才双向流动“人才池”,通过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建专业孵化器,推动军转民、民参军,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第五条是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技术成果 “专利池”。同水平同领域的企业联盟、创新联盟,共同设立“专利池”,大家共享共用。第六条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支持孵化企业转化成果,按照成果转化的数量和孵化器的数量,给予优厚补助,发挥众创优势。第八条是先权后税财税政策。对于转化成果创办企业的省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就地转化的给予20%支持。最后一条是评价体系。将成果转化作为高校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在符合职称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成果转化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晋升职称,并且不占正常指标。
宣讲结束后,与会同志一致表示这次宣讲报告很及时,内容丰富,启发很大,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通道具有积极作用。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省属本科高校校长,分管科技工作副校长,科技处、财务处负责人等15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