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调研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29.11.2015  11:11
 

      为贯彻司法部法律援助培训班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11月11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到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调研。所主任韩永安、副主任陈全、合伙人会议主席高漫、高级合伙人秦涛及相关法律援助律师参加了调研座谈会议。

  会上,韩永安主任介绍了该所近年来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情况。重点介绍了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其中,2009年张紫娟、李树侠律师为轰动陕西省的“男保安爱上女服务员求爱被拒持刀夺人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刘鹏飞提供法律援助,死刑立即执行改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我所高级合伙人高漫律师承办的“刘磊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赔偿案”、“徐星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被评为“陕西省2011-2012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张国安律师承办的“贫困儿童李博锴医疗赔偿合同纠纷案”荣获“陕西省2012-2013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王江涛律师承办的“鉴定结论有问题生怨恨四处告状调解绝不和稀泥维权为各方满意”法律援助案件荣获“陕西省2013-2014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法律援助律师向麻厅长一行汇报了代理案件的心得及遇到的问题、困难,从一线律师的角度就援助案的指派、承办,案件质量的把关、回访、评估提出了建议意见。

  麻仁伟副厅长听取了律师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的汇报后,对该所近几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认识是明确的、行动是积极的、抓得是得力的、效果是明显的、省厅领导和管理部门是满意的。

  他强调法律援助是政府民心工程,对实现依法治理,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深远的历史意义。广大律师胸怀大局、不计个人得失积极投身法律援助活动中来,为困难群众无偿代理诉讼,依法开展维权活动,充分体现了律师的综合素养和奉献精神。他还就进一步改进法律援助管理,提高援助效率提出了要求。

  最后,麻仁伟副厅长勉励各位法律援助律师要再接再厉,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取得新成绩。(厅法援处)

 

编辑:婉儿      审核:良言